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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检察院召开互派干部欢送座谈会
时间:2022-01-1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30日,阳山县检察院召开互派干部欢送座谈会,欢送即将结束交流互派工作的清新区检察院史东辉同志,会议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俊主持,在家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干警代表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分别回顾了与史东辉共事的点点滴滴,一致高度评价该同志在互派期间对阳山检察工作的辛勤付出和突出贡献,并表达了衷心祝愿。史东辉表示,2021年交流互派到阳山县检察院工作是一段宝贵的人生经历,衷心感谢阳山县检察院给予的关心和支持,并祝愿阳山检察工作将来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党组书记、检察长邓俊对史东辉的辛勤努力表示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强调该同志认真、严谨、敬业、担当的品质值得阳山检察人员学习,希望该同志回到清新区检察院后,继续关心支持阳山检察工作,当好阳山检察与清新检察之间的桥梁纽带,积极为两地检察共同发展建言献策。

  同时,邓俊强调,阳山县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要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扎扎实实、兢兢业业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一要勇于担当,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精气神,牢固树立争先创优的进取意识,积极破解难题,勇于啃硬骨头,努力推动阳山检察工作健康发展。二要奋发有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意识,决不能甘于平庸和落后,必须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以优异的工作业绩和成效取信于民。三要敬业奉献,牢记检察人员的职责使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干事创业、开拓进取,努力为阳山检察事业增光添彩。

  

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史东辉同志先进事迹

  2021年初,史东辉同志根据组织安排,以互派交流干部的身份到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期限为一年,协助分管刑事检察工作的副检察长开展工作。这一年里,该同志克服种种困难,兢兢业业,充分利用自己所学知识以及经验,积极投入到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岗位中。

  一、满腔热情,积极投入到新的工作环境

  2021年2月18日在大年初七一大早,当人们还沉浸在春节欢乐气息中时,史东辉同志已经远离家人,独自驱车前往一百多公里外的阳山县检察院上班。作为一名由南部地区的清新区检察院互派到北部山区阳山县检察院工作的检察官,他知道来阳山县检察院不仅仅是简单的上班、工作、办案,而是带着市院的任务和要求而来,通过南北地区互相交流,取长补充,达到共同促进的效果。因此,在报到的第一天,他就向领导申请安排工作,领导和他说不要着急,先熟悉环境再开展工作的时候,他拒绝了。他主动要求接受办案任务,并提出可以一边办案一边熟悉环境,在办案中了解工作情况。而且他没有以市院安排的检察长助理的身份要求减少办案数量,而是主动要求参与到第一检察部的平均轮案。

  二、以身作则,带动身边干警积极开展工作

  史东辉同志是一名互派干部,他的组织关系仍然在清新区检察院,他身边的朋友都说,你这个职位最舒服,阳山县检察院不愿管,清新区检察院管不到。但是该同志却不认同这样的说法,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检察官,无论在哪里都不能忘记自己的身份,在缺少监管下更应该严格要求自己,自己代表的不仅是个人,更是代表了清新区检察院。因此,自从来到阳山县检察院,他就暗暗告诫自己,要严格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严于律已。在办案中,他总是有一种紧迫感,每分到一个案件,他会在第一时间审查案件,核实证据,联系公安办案人员,争取在最短时间审结案件,不让案件在检察环节滞留。领导交办的任务,他从不拖沓,第一时间抓紧落实。特别是当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因需办理“犁庭12”涉黑案,无暇兼顾部门行政工作时,史东辉同志主动承担起第一检察部的管理工作,在面对繁杂的行政管理工作,他还主动办理了“阳安1号”涉恶案件。由于史东辉同志的出色表现,主管副检察长多次在部门会议中提出表扬,要求其他同志向他学习。在他的带动下,阳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工作风貌得到极大的改善。

  三、积极履职,做好传帮带工作

  清新区检察院作为南部市区检察院,案件数量多,办案经验丰富,多年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和管理经验。史东辉同志在清新区检察院曾担任侦查监督科科长,熟悉清新区检察院的工作和管理,来到阳山县检察院,他发现阳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队伍均较为年轻,仅有一名一级检察官,工作、办案经验与清新区检察院有所差距,因此,他没有敝帚自珍,而是加强与其他同志的沟通交流,毫无保留的将自己多年工作经验、工作方式方法与其他同事分享,做好传帮带工作。在部门管理、工作安排等方面,他大胆向分管副检察长以及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得到他们的采纳,使得部门工作分工,任务安排更科学合理,工作效率得到大大的提高。在办案方面,他通过与检察官个案案件探讨、参加疑难复杂案件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等多种形式与其他检察沟通交流。另外,他还积极带领检察官们到公安、法院进行案件探讨论,从法理上说服公安民警、法院法官,消除部门分歧,达成共识。史东辉同志充分利用了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带动阳山县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们共同进步。

  四、勇挑重担,积极为阳山检察作贡献

  交流到阳山县检察院,史东辉同志并没有把自己当外人、熬日子,而是积极投入到阳山县检察院工作中,勇挑重担,专碰硬骨头,积极为阳山县检察院贡献自己的力量。在他交流到阳山县检察院不到几个月,阳山县公安局立案侦查了“阳安1号”涉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件,该案时间跨度较长,涉案人员众多,阳山县公安局立案后邀请检察院提前介入,该同志立刻主动请缨,长达一周时间在公安机关专案组办公室审阅案卷材料,与侦查人员共同分析探讨案件,提出侦查方向及取证意见,他白天提前介入专案,晚上返回办公室审查其他案件,做到办案与提前介入两不误。该案审查起诉后,面对多达16人的犯罪嫌疑人以及七十多卷的案件材料以及十几件违法犯罪事实,他毫无畏难情绪,带领一名辅助人员,在不停止轮案的情况下,加班加点,顺利完成该案的起诉任务。

  史东辉同志积极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丰富的工作经验,在互派交流的一年中,为阳山县检察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获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一致好评,为清远市检察院开展的基层检察院南北交流提交了一份满意的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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