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查办的阳山县教育系统毛某明等12人受贿系列案,被省检察院评为 2015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优质案件”。有关机关对该院给予高度评价,认为是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保障民生民利的一个典型案例,具有“社会影响大、侦查行为规范、侦查能力强、案件质量高、办案效果好”的特点。
2014年以来,我院紧密结合全省检察机关全面部署开展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凭借其出色的战略部署,过硬的审讯能力,缜密的侦查取证,以及无私无畏的精神,查一案端出一大窝,通过查办原阳山县教育局副局长毛某明受贿案,成功牵出阳山县教育系统达12人之多的职务犯罪系列窝案串案。该系列案涉及副科级干部2名,中学校长4名,市人大代表1名,县政协委员1名,涉案金额高达300多万元。该案的查办在当地引起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引发了人民群众的强烈关注,极大地震慑了潜在的犯罪分子,再次证明“手莫伸,伸手必被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