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胆大妄为索取移民好处费 利剑出鞘无良村官终获刑
时间:2013-12-2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我院成功办结一宗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

  近日,由我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某海受贿一案,经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贪婪村支书,终获十二年牢狱。

  2012年12月至2013年1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海利用其担任阳山县阳城镇焦湾村委会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协助阳山县阳城镇政府发放下山移民补助款的职务之便,向每名下山移民索要5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款项,否则下山移民就不能得到补助名额,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共向30名下山移民索取下山移民补助款,金额合计人民币211500元。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海,毫无悔罪表现,拒不如实交代犯罪事实,其贪得无厌、不为群众办实事的行为,严重损害当地下山移民的切身利益,引起当地群众的极为不满。我院接到举报后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深入查办,收集到证实陈某海向下山移民索取贿赂的强有力证据,并依法提起公诉。
    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是一种直接侵害了农民切身利益,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并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 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不依法予以严惩,不足以平民愤。本案的成功办结,彰显了检察机关严厉打击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决心,依法保障了国家惠 民、富民政策的落实和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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