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一季度,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工作
2022年1月至3月,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9人,同比减少74.32%,占审结数39.6%。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29人,同比增加20.83%,不捕率60.42%。
监督立案2件,同比下降33.33%;监督撤案2件,同比增加200%;纠正侦查活动违法3件,同比增加50%。
(二)审查起诉工作
2022年1月至3月,决定起诉75人,同比增加22.95%;决定不起诉15人,同比增加200%;占审结数83.3%,不起诉率9.09%。其中,适用认罪认罚适用52人,认罪认罚适用率61.9%。纠正漏诉0人,同比下降1.52%,提出抗诉1件,同比增加100%。
三、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涉恶案件审查起诉1件15人。
二、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数据大多呈现上升趋势。
(一)对刑事执行监督数量下降
2022年1月至3月,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6件,同比减少40 %,已纠正 16 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对监外执行监督数量大幅上升
2022年1月至3月,针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 27 人,同比增加 2700 %,同期已纠正 27人,占提出数的100%。
(三)对财产刑执行案件监督力度加大
2022年1月至3月,针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9 件,同比增加 1900%,同期已纠正 19件,占提出数的100%。
三、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案件3件(其中涉虚假诉讼案件2件),同比增加300%,同期审结2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案件1件,同比增加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督案件20件,同比增加2000%。
(四)支持起诉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案件6件,同比增加600%。
四、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案件9件,同比增加900%,同期采纳40件。
(二)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共办理案件27件,同期审结22件,提出检察建议22件。同期采纳17件。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案件2件,同比增加200%。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2022年1月至3月,共受理案件线索37件,同比增加236%;共立案37件,同比增加208%;诉前程序合计38件,同比增加217%,其中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14件。
六、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工作
2022年1月至3月,共批准逮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4人,人数同比增加100%。作出不批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5人,同比增加500%。
(二)未成年人审查起诉工作
2022年1月至3月,共决定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0人,人数同比下降500%。作出不起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0人,同比持平。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共开展社会调查13次,同比增加88.88%;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4次。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通过来信、来访、网络、电话等渠道共处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30件,同比增加66.67%。“七日内程序性回复率”“三个月答复率”均实现“双一百”。期间共受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件1人,同比增加100%;实际救助1件1人,同比增加100%;实际拨付救助金2万元,同比增加200%。
八、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2年1月至3月,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2人次,检察长列席1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