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9月,阳山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积极开展各项检察工作,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审查逮捕工作
2021年1月至9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95人,不批准逮捕87人。
监督立案8件,监督撤案4件,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5份,纠正漏捕1人。
(二)审查起诉工作
2021年1月至9月,共决定提起公诉280人,决定不起诉21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53人。
发出《检察建议书》2份,纠正漏诉3人。
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一)未成年人审查逮捕工作
2021年1月至9月,共批准逮捕涉及未成年人犯罪8人。
(二)未成年人审查起诉工作
2021年1月至9月,共决定提起公诉涉及未成年人犯罪10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共开展社会调查24次,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8次。
三、民事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未受理此类案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未受理此类案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共受理案件13件,发出《检察建议书》1份。
四、行政检察工作情况
(一)对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未受理此类案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未受理此类案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共受理案件13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
(一)行政公益诉讼工作
2021年1月至9月,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线索41件,立案42件,诉前程序42件。
(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
2021年1月至9月,共受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1件,立案1件,诉前程序1件,起诉2件。
六、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情况
(一)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1、2021年1月至9月,针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情况提出纠正42件,已纠正42件,占提出数的100%。
2、2021年1月至9月,针对“减假暂”执行不当书面提出纠正监督意见1件,已纠正1件,占提出数的100%。
(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
2021年1月至9月,针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49件,已纠正49件,占提出数的100%。
(三)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2021年1月至9月,针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22件,已纠正22件,占提出数100%。
七、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情况
(一)控告申诉工作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共处理各类控告、申诉、举报56件,已全部予以7日内程序性回复或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宗,予以救助4人,发放救助金共计人民币150000元。
(三)检察听证工作情况
2021年1月至9月,共举行检察听证活动10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