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粤古驿道起源秦汉,内连中原广裹腹地,外接南海通达西洋,是历史上中原汉人入粤和岭南繁忙商贸活动的主要通道,是海上丝路向内陆延伸的重要路径,是海外侨胞怀着深厚家国情怀的寻根之路,还是广东最具生态产业开发潜力的经济走廊。它承载着岭南文化的发展演变,经历了经济社会的繁荣兴衰,留下过红色革命的足迹,镌烫过名人轶事的烙印。
水口村古道是南粤古驿道阳山段的重要部分,修建于清乾隆年间,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境内,青莲至水口路段呈南北走向,水口至县城路段东西走向,全长20多千米。全线除潮水坑至青莲段为山路外,其余路段均为沿着河岸山脚修筑的平坦泥路,现大部分路段因修新路和辟为耕地被毁。
今年以来,阳山县检察院大力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以南粤古驿道保护为切入点之一,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带动全县文化遗产的传承利用,共同赓续中华历史文脉。
一、强化沟通联系,全面了解本县南粤古驿道情况
2022年4月,阳山县检察院先后走访了县史志办、县自然资源局及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就本县南粤古驿道的保护修复和文物保护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经调查得知,阳山县现正建设有关南粤古驿道的项目2件,一是南粤古驿道重点线路清远阳山古驿道保护修复与活化利用项目,该项目建设地址在阳山县黎埠镇、阳城镇镇域范围内。其中的水口村古道已于2021年4月30日被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二是秦汉古道(阳山段)2020年活化推广项目,该项目建设地址在阳山县阳城镇、青莲镇、岭背镇的镇域范围内。
二、整合有效信息,及时开展现场走访调查
2022年4月24日,阳山县检察院联合阳城镇人民政府、县自然资源局的工作人员现场走访了水口村古道。经走访发现,作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南粤古驿道重要组成部分的水口村古道存在受损和保护不到位的情形,具体表现为:一是未在现场公示文物保护范围、建设控制地带、保护措施及要求,不利于公众知悉及参与文物保护和古驿道保护;二是文物保护范围内、建设控制地带内建有与文物保护无关且影响文物安全的设施,如有村民私自搭建堆放杂物的仓棚;三是现场散落有较多垃圾,卫生环境较差;四是古道周边植被生长较为杂乱,部分遮盖古道路面;五是古道两旁摆放有散乱电线(光纤)、设置有蜂箱,存在安全隐患等。
三、以专项监督活动为契机,推动合力管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南粤古道维护管养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的规定,本县文物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全面履行文物保护的监管职责,并指导好各乡镇及其文化站、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开展相应的文物保护工作;属地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及南粤古驿道等文化遗产负有法定管护职责,应当依法做好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据此,阳山县检察院向本县文物保护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以及相应属地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上述行政单位积极履职,及时整改,对水口村古道保持常态化维护管理,全面依法履行文物保护监管职责。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具有物质和精神双重属性,同时也具有明显的公共利益属性,保护文化遗产、保持民族文化的传承,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担当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