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加强散装食品经营行为的监管,助推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11月19日,阳山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被监督行政单位代表,就相关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相关职责案召开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会议由阳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邓俊主持,副检察长王胜林、本案承办检察官陈艳琳及相关检察干警参加了会议。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在监督走访摸排线索中发现的县域内部分食品经营者在销售散装食品时,未在外包装、容器外或货架、货柜等显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标示牌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事项,导致消费者无法确定和辨别该商品来源和保质期等信息,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同时,承办检察官对散装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的解读,要求行政单位落实好辖区内的主体责任,做好散装食品的监管工作。被监督行政单位均表示,散装食品标签问题对于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今后将大力整改散装食品标签不规范问题,加强日常监管力度,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到位。
随后,听证员就相关问题向涉案行政单位进行了提问,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了评议意见,一致表示涉案行政单位确实存在对其辖区内散装食品标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相关行政单位要各司其职,着力消除散装食品安全隐患,支持检察机关对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单位依法履职,同时也对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党组书记邓俊在会议总结发言中指出,本次听证会的召开,是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体现,检察机关要加强与行政单位的互动、协作,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问题,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今后,阳山县检察院将继续把公益诉讼工作自觉融入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中,加强对行政单位积极履职的监管,通过保障信息共享,畅通合作途径,为让人民群众“食得安心,食得放心”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真正做到双赢多赢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