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开展,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责,主动融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工作,办理了一批社会反响好、法律效果好的公益诉讼案件,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心用情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一、一个群众来电引起检察官注意
今年4月,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干警接到了一个群众打来的举报电话,该群众在电话中反映,其在阳城镇黄竹村经营一个鱼塘,怀疑受到附近山上一个生猪养殖场的污染,鱼塘中的鱼在一夜间大量死亡,请求检察机关调查处理。
得知情况的检察官立即联想到,本地有许多农户饲养禽畜,有的农户养殖规模较大,但养殖场建造不合规范,禽畜粪便随意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危及周边居民用水安全,该群众反映的情况很可能就是这种情形,如不及时处置,将对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二、跋山涉水、细致取证,全面核查案情
为全面查清案件情况,检察干警主动联合相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根据驱车前往涉案地点,检察干警和工作人员沿着自山上流下的粪水痕迹徒步上山寻找污染源,最终在山上发现了涉案生猪养殖场。该生猪养殖场位于阳城镇与七拱镇交界,养殖场下方建有一个较大型的露天粪便贮存池,池内堆积了大量粪便污水,在太阳照射下散发出刺鼻的恶臭,污水向池外溢出并流向山下,形成一条条清晰可见的粪便流向通道,严重污染环境。检察干警依法对该生猪养殖场负责人之一的李某甲进行询问,其承认由于猪场建设和处置不规范,导致生猪粪便向外溢出、污染环境,承诺将尽快安排工人抽干污水、重新铺设排污管道,科学规范处置废水、污水,确保不污染环境。
三、二次勘查现蹊跷,检察建议守护环境民生
今年5月,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干警再次到涉案生猪养殖场进行勘查,发现该生猪养殖场并未按照环保措施落实整改,而是擅自对粪便贮存池及周边进行开挖,造成粪便外溢更为严重,且经过连日的大雨冲刷,大量粪便冲向山下,危及附近山林及山下群众的用水安全。现场还可见部分浅埋的小型排污管道正有粪便污水排出,流向地势较低的地面。
为督促有关行政机关及时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遏制案件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态,阳山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送达《检察建议书》,建议各单位依法履职,对案涉企业进行查处,坚决制止污染环境的行为。
检察建议发出后,各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整改,对案涉生猪养殖场处以了十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和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登记手续。经回访,涉案生猪养殖场已经整改到位,案发地点已经恢复清洁,山下群众的用水安全得到保障。
四、以点带面,大力办理破坏农村人居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上述案件办理后,围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阳山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通过走访摸排、接受群众举报投诉等方式,紧盯各乡镇存在的生活垃圾随意堆放、餐饮企业油烟直排、畜禽售卖点粪便处理不规范等污染环境的情形,依法对有关乡镇人民政府立案审查,在全面调查取得相关证据后,向县城综局、9个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发出18份诉前《检察建议书》,督促各乡镇人民政府全面依法履职,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齐抓共管,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打造全县清洁、优雅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