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阳光检务”工作,根据省、市院文件要求,我院高度重视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以四步曲全面部署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促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第一步:领导重视。在全国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即将运行之际,省院及时组织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培训班,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培训,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于9月16—18日,派出案管中心主任参加第二批培训班,并指示案管中心全程担起学习、再培训的任务。我院案管中心参训人员在培训过程中,认真学习、多次在省院设置的练习平台进行实操演练,在短短的时间内掌握了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操作步骤,并及时向院领导汇报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为本院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运行奠定了夯实基础。
第二步:制定方案。综合高检院、省检院、市检院公布的部署案件信息公开系统资料,我院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院切实可行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方案,明细规定了各部门的职责,以全院“一盘棋”的格调开展系统的前期部署工作,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运作。
第三步:组织培训。自案管中心干警参加省院组织的培训班后,我院及时组织由案管中心牵头、各业务科室全力参予的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培训,采取“网上学习、专人指导”的培训方式,全院业务科室32名干警均能对系统上机操作,切实做到“全员培训、不留死角”。
第四步:跟踪反馈。针对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与全国大一统软件息息相关的特殊性,为确保案件信息公开系统正式运行时顺利操作,我院要求案管中心充分发挥流程同步动态监督的作用,督促业务部门干警详细、全面地填录案件信息,特别是个别干警对大一统软件的“选填项”认为不影响案件的流转而不填写的做法,案管中心实行全程跟踪、发现情况即及时反馈业务科室,同一种情况出现两次以上的即通报分管副检察长,尽量减少因大一统软件的不规范填录而造成案件信息公开系统的操作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