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案件、一位困难妇女,牵动着检察干警的心;一次救助、多方关怀,给予她前行的力量……近日,阳山县检察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上级检察机关工作部署,联合其他地区的检察机关对“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中的司法救助对象进行联合救助,并携手妇联对救助对象进行慰问,以最实措施、最快速度、最全心力及时给困难妇女提供帮助,传递检察温度。
2023年2月,英德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宗涉嫌强奸罪案中,发现被害人阿花(化名)居住在阳山且可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于当月将该救助线索移送至阳山县检察院处理。阳山县检察院经审查相关材料及派员进行实地调查,查明阿花系患有精神残疾的农村妇女,家庭收入微薄,因遭受犯罪侵害造成病情加重,现正在阳山县的一家医院接受治疗,申请人家庭在案发后为寻找和医治申请人花费了较多的费用,造成生活困难。阳山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阿花属于检察机关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的重点救助对象。为此,阳山县检察院主动依职权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同时,为优化提升救助效果,阳山县检察院迅速与英德市检察院联合启动司法救助工作,为阿花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及时缓解其家庭实际困难。
为充分保障司法救助效果,2023年3月9日,阳山县检察院干警与县妇联、七拱镇妇联的工作人员一行多人前往医院慰问阿花,县妇联给阿花送上了牛奶、营养麦片等慰问品,七拱镇妇联专门安排了社工对阿花进行心理疏导,力争使她尽快消除心理阴影,尽快恢复健康,回归正常的生活。
案件虽办结,关爱仍继续。参加慰问活动的人员约定:“我们要持续跟进阿花的家庭情况,为阿花回归正常生活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接下来,阳山县检察院将更加主动履职,通过协作会商、多方联动、跟踪回访等方式,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个困难妇女司法救助案件,让“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司法救助制度效益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