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能神”邪教组织猖獗发展、蛊惑人心,极大破坏人民群众生活,严重危害社会安全稳定,成为了社会发展的一大“毒瘤”。近期,我院对被告人李树芹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提起公诉;经查, 2003年5月15日,李树芹因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被吉林省辽源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但是李树芹经劳教后思想冥顽,2013年以来,在阳山县辖区内多次组织陈远某、梁某、彭美某等多人进行“全能神”邪教传教活动,涉及人员广,社会危险大,呈隐蔽性强。阳山县法院对我院办理的首宗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作出宣判,判处被告人李树芹有期徒刑四年。
该案的办理,彰显了我院严厉打击“全能神”邪教组织犯罪的决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稳定,同时也警醒教育广大群众务必提高辨别意识,远离邪教,拒绝歪风邪气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