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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实例敲响警钟
时间:2013-04-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我院联合小江镇政府召开案例剖析座谈会

  为进一步筑牢基层领导干 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公务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近日我院主动与小江镇联系,由王胜林副检察长率职务犯罪预防科、侦查科、 办公室干警等一行前往该镇政府联合召开案例剖析座谈会,阳山县政协林光强副主席、小江镇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了会议。

  我院于2012年查处了小江镇原助理民政员覃某强、小江镇下坪村原村支书梁某荣2人贪污案。覃某强在2008年3月至2012年7月担任阳山县小江镇社会事务办助理民政员期间,利用其负责审核和上报低保户申请资格的职务之便,多次通过虚报冒领的手段贪污低保金共计人民币252207.36元,使得真正的困难户享受不到低保金,社会影响极其恶劣。而梁某荣在2001年至2012年担任阳山县小江镇下坪村村支书期间,利用其负责向小江镇政府上报低保户申请资料与发放低保金存折的职务之便,与时任小江镇镇政府民政员覃某强商量后,多次共同以虚报冒领等方式贪污9位村民低保金共计人民币49180.01元进行私分,梁某荣从中分得24590元。目前,该两案件已审结,其中覃某强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万元。梁某荣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针对这两起案件都发生在 小江镇基层干部岗位,涉及支农惠农领域,关系着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职务犯罪预防科科长结合办案经验和基层业务实际,重点分析了当前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 犯罪的特点、原因,用理论与典型案例相结合的剖析方式,详细深入剖析了这两起案件的特点、发案原因。

  随后,王副检结合案件特 点和小江镇实际情况,向该镇提出了科学有效的预防对策、建议:一是加强干部的管理。从组织上严把干部质量关,选好用好干部。二是建立健全监督机制。要结合 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统一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和财务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各项制度,统一实施。三是建立教育防范机制。加强基层干部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和法制 教育,强化宗旨意识,构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该镇领导班子认为,这次案件剖析座谈会富有极其深刻的警示教育意义,通过这种方式使全体镇干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了大家依法行政的能力,为全体干部职工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提供了积极帮助,推动了乡镇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管理。

  会上,我院还积极听取了该镇干部职工对检察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促进检察职能的高效履行,提高各项检察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