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以来,阳山县检察院坚持以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为导向,采取“抓党建强基础、抓业务谋发展、抓教育提素能、抓纪律正作风”四大举措,有力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努力造就新时代过硬检察队伍。阳山县检察院相继荣获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工作先进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扫黄打非’成绩突出集体”,保留“广东省文明单位”“市级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
一、抓党建强基础,切实加强政治建设
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学思践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首要议题召开党组中心组会议25次、党组会82次、支委会27次,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各类活动17次,广泛开展“四史”学习34次301人次。实行“学习强国”平台常态化通报机制,已超半数干警达到总积分4万分以上。2020年,阳山县检察院代表县政法系统党委参评单位之一获得全县党建考核第一。
二是高质量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党支部建立在部门上,常态化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开展党建“十个一”活动:上一堂“党课开讲啦”、过一次“政治生日”、讲一次“红色故事”、读一本“红色经典”、答一次“知识竞赛”、办一次“诵读党章”、看一次“红色影视”、拍一部“红色短片”、走一次“红色足迹”、重温一次入党誓词。拍摄《红心永向党,践诺守初心——记阳山检察院离退休干部徐坚》已入选省检察院主办的“风雨忠诚”广东百位老检察人百集系列专题片,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1人,获颁“光荣在党50周年”纪念章10人。阳山县检察院党支部先后被授予“阳山县先进基层党组织”、“六好”标杆党支部称号。
二、抓业务谋发展,切实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一是服务保障发展大局。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70余场次,办理的黎某某等恶势力团伙犯罪案入选省院《南粤检察文萃(典型案例卷)》,荣获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称号1人。护航阳山绿色发展,依法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督促清理固体废物5000余吨、修复生态林地和基本农田300余亩,追偿修复生态、治理环境费用150余万元。办理的梁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阳山县检察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先后被评为“清远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积极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刑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监督信息化,侦查监督平台适用率达100%。积极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审前羁押率降至65%。全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认罪认罚案件适用率达87%,量刑建议采纳率达90%。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后开展文物保护和红色革命资源保护、服务乡村振兴、安全生产等专项行动,督促解决了文物和红色资源保护不善、村居环境脏乱差、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等一批问题。办理的吴某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最终获得法院裁判支持,是全市首例依法追偿十倍惩罚性赔偿的检察公益诉讼案件。深化运用“案-件比”评价标准,今年以来“案-件比”降至1.08,司法办案质效明显提升。
三是持续深化司法为民。办实办好群众信访件,常态化开展检察长接访工作,全部实现七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进展或办理结果答复。对各类案件开展检察听证,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坚持“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5件10人,发放救助金33万元,办理的梁某某司法救助案被评为“广东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优质案件”,是全市唯一获此殊荣的案件。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落实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制度,抓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24场次。其中办理的骆某某等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案入选最高检“依法严惩利用未成年人实施黑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三、抓教育提素能,切实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
一是搭建学习平台,提升综合素质。不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党史学习教育,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政治属性,确保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充分用好检答网、中检网、省干部网等学习平台,组织赴福建大学、云南大学、青岛大学等开展检察系统教育培训,补强知识弱项,补齐能力短板。积极输送青年干警参加市级以上业务培训30人次,组织检察人员参加“清远检察夜校”“清检周三业务讲堂”42次,切实提升检察业务素能。
二是搭建实践平台,提升履职能力。注重因材施教,有目的、有计划地安排岗位,特别是让青年干警在一线岗位上充分经受锻炼和磨砺。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安排青年干警办理重大案件或承担疑难复杂工作,持续提升青年干警的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鼓励选派青年干警参加检察系统高层次业务竞赛和岗位练兵,以赛代训。2020年以来,先后评为第三批全省检察业务尖子1人、广东省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业务能手1人、广东省检察机关第二届案件管理业务标兵1人、清远市优秀公诉人2人、全市检察标兵1人。
三是搭建交流平台,激活队伍动力。面对长期面临人才短缺问题,2020年以来,阳山县检察院通过招录、招聘、商调等方式,共有3名政法干警、2名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13名合同制书记员、10名政府雇员的“新鲜血液”补充进来,一定程度上缓解用人难题。鼓励干警走出去、长眼界、增见识,通过互派干部、跟班学习、借调等方式,先后派出12名干警在县市省级机关实地学习锻炼,不断丰富知识储备,拓宽业务视野。实施青年检察官“双导师”培养成长计划6人,发挥互派干部“帮带传”作用,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
四、抓纪律正作风,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
一是抓好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旁听职务犯罪庭审、专题现场测试、线上答题竞赛等活动形式,构建“全方位”警示教育模式,组织干警参加各级教育整顿活动40余场次,开展全员性谈心谈话四轮218人次,填报三轮《自查事项报告表》共211份,根治顽瘴痼疾,清除害群之马。围绕教育整顿过程中暴露的问题,制定了《阳山县人民检察院规范适用刑事强制措施工作机制》等13项机制制度,固化好经验好做法。在学习教育环节中被县委教育整顿验收评估为优秀等次,并获得省驻清指导组的充分肯定。
二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举办重大事项填报系统培训、通报典型案例、签订承诺书、召开“万长”集中宣讲会、发出倡议书等形式,执行每月报告、通报制度,2020年以来填报记录报告过问案件等重大事项33件。实行每日上下班实时定位打卡考勤、每月检务督察、每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研讨,发出检务督察建议书2份,进一步加强工作纪律、作风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八小时外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外出请假报批制度。严肃会风会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就餐纪律。2020年,阳山县检察院在阳山县纪委监委全体会议上向全县机关单位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验介绍.